哈爾濱市鵬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1戶受托不良資產債權
項目編號 |
Z318SH10G0154 |
轉讓底價 |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8-12-10 |
信息披露期滿日期 |
2018-12-21 |
標的所在地區(qū) |
黑龍江 哈爾濱市 |
標的所屬行業(yè) |
機械工業(yè) |
一、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現(xiàn)委托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按本公告內容由(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在其網(wǎng)站及相關媒體上公開發(fā)布產權轉讓信息并由(上海聯(lián)合產權交易所)組織實施。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產權權屬清晰,我方對該產權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產權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jīng)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產權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產權交易市場的相關規(guī)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guī)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jīng)濟賠償責任。 |
二、標的企業(yè)簡況
標的企業(yè) 基本情況 |
標的企業(yè)名稱 |
哈爾濱市鵬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
注冊地(地址) |
哈爾濱市阿城區(qū)通城街5委(北環(huán)路糖電街8號) |
法定代表人 |
滕兆鵬 |
成立時間 |
2009-02-20 |
注冊資本 |
5000.000000(萬元) |
貨幣類型 |
人民幣 |
經(jīng)濟類型 |
民營 |
公司類型(經(jīng)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經(jīng)營規(guī)模 |
小型 |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680296561 |
經(jīng)營范圍 |
機動車維修(依法須經(jīng)批準的項目,經(jīng)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jīng)營活動);銷售汽車、汽車配件及售后服務。 |
職工人數(shù) |
10 |
是否含有國有劃撥土地 |
否 | |
標的企業(yè) 股權結構 |
原股東是否放棄優(yōu)先受讓權 |
不涉及 |
序號 |
股東名稱 |
持股比例 | |
主要財務 指標 (萬元) |
年度審計 報告 |
年度 |
2018 |
營業(yè)收入(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營業(yè)利潤(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凈利潤(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資產總計(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負債總計(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審計機構 |
| |
企業(yè)財務 報告 |
報表日期 |
2018-11-30 |
營業(yè)收入(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營業(yè)利潤(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凈利潤(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資產總計(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負債總計(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所有者權益(萬元)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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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產評估 情況 (萬元) |
評估機構 |
北京國信達房地產土地評估有限公司 |
核準(備案)機構 |
- |
核準(備案)日期 |
2018-11-22 |
評估基準日 |
2018-12-03 |
內部審議情況 |
其他 |
項目 |
賬面價值(萬元) |
評估價值(萬元) |
資產總計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負債總計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凈資產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業(yè)務無法提供 |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 |
0.000000 | |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內容 |
1.本項目由上海錦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轉讓方,下同)持有。根據(jù)轉讓方 2016年9月21日對受托轉讓方(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下同)出具的《授權書》,現(xiàn)由受托轉讓方進行處置。
2.債權本金、利息、費用及擔保情況見附件債權清單。
3. 本次轉讓的債權包括以上貸款本金、利息和費用及訴訟費用。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鵬盛公司拖欠借款本金3,999,692.00元,欠息2,496,576.31元,墊付案件受理費78,312.5元,上述所有本、息、費用合計為6,574,580.81元。
4. 抵押物出租情況、具體本金、利息及抵押物情況。抵押物為哈爾濱市鵬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自身名下房產(五處)及土地。位于哈爾濱市阿城區(qū)城區(qū)內核心地段,交通便利?勺鳛槠囦N售售后服務及配件銷售及廠房,倉儲等多種經(jīng)營場所其中房產面積2957.76㎡,土地面積6669.7 ㎡ ,2018年11月2日評估價511.49萬元。 目前處于閑置狀態(tài)。
5.根據(jù)《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處置公告管理辦法》(財金[2008]87號),本次擬轉讓債權已于2018年8月22日在《黑龍江經(jīng)濟報》刊登了資產處置公告,公告期 20個工作日。
6.受托轉讓方聯(lián)系人:劉春繼 電話:0451-83085572 |
重大債權債務事項 |
哈爾濱市鵬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盛公司)注冊地址位于哈爾濱市阿城區(qū)通城街5委(北環(huán)路糖電街8號),主營汽車銷售、售后服務及配件銷售,經(jīng)營車輛品牌主要為一汽解放貨運汽車,具有一汽集團批準授權的售后服務單位資質。 2012年10月,鵬盛公司向我行申請借款與我行建立信貸關系,貸款金額500萬元,期限1年,自2012年10月23日至2013年10月21日止,利率為7.3%,以公司自有位于哈爾濱市阿城區(qū)通城街5委5處總建筑面積2957.76平方米房產及面積為6669.7平方米土地抵押,抵押率為40.26%,同時公司法人騰兆鵬承擔個人連帶保證擔保。借款人自2013年二季度開始拖欠借款利息,2013年10月貸款到期后發(fā)生逾期并形成不良。 2014年1月10日我行通過訴訟追償該筆債務。2014年5月6日,哈爾濱市阿城區(qū)人民法院下達(2014)阿商三初字第37號民事判決書,判令我行勝訴。判決生效后,借款人于2014年6月、8月、10月三次合計償還我行借款本金1,000,308.00元,之后再未償付。 2015年3月10日我行申請強制執(zhí)行并申請評估拍賣抵押資產,2016年3月經(jīng)法院委托的評估機構對抵押資產等進行司法鑒定評估,估價值為627.79萬元。 2016年6月我行將包括該項目在內的一批資產批量轉讓給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最終資產受讓方為上海錦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資產轉讓后資產受讓方上海錦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商業(yè)化委托我行進行清收。 2017年4月至6月間,法院通過網(wǎng)絡拍賣處置抵押資產,但因無人競買,兩次拍賣均流拍,最后流拍價533.6萬元。因沒有接受以物抵債,法院裁定終結本次執(zhí)行程序。 經(jīng)多次招商談判,哈爾濱市富氏邦醫(yī)藥連鎖有限公司有意向購買該筆債權,擬定轉讓價格310萬元。隨后,我行將該方案上報總行并獲批通過。 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鵬盛公司拖欠借款本金3,999,692.00元,欠息2,496,576.31元,墊付案件受理費78,312.5元,上述所有本、息、費用合計為6,574,580.81元。 |
審計報告和評估報告中的保留意見、重要揭示、特別事項說明中涉及轉讓產權的提示提醒等內容 |
- |
其他信息 |
風險揭示:
1、受讓方受讓債權后,由于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限制,導致受讓方能夠行使的標的債權數(shù)額可能小于《資產轉讓協(xié)議》中列明的標的債權數(shù)額。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A.《關于審理涉及金融不良債權轉讓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法發(fā)[2009]19號):受讓人向國有企業(yè)債務人主張利息的計算基數(shù)應當以原借款合同本金為準;受讓人向國有企業(yè)債務人主張不良債權受讓日之后發(fā)生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其中,國有企業(yè)債務人包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的企業(yè)法人。受讓人是指非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法人、自然人;
B.《合同法》第八十一條:債權人轉讓權利的,受讓人取得與債權相關的從權利,但該權利專屬于債權人自身的除外;
C.《關于印發(fā)<人民幣利率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銀發(fā)[1999]77號)相關規(guī)定。
2、受讓方受讓標的債權后,對該標的債權在基準日以后產生的利息、罰息的請求權,受讓方可能無法繼續(xù)享有。
3、受讓方受讓標的債權后,可能無法享有轉讓方所享有的國家法律政策規(guī)定的各項優(yōu)惠條件和特殊保護,包括但不限于稅收和訴訟方面的優(yōu)惠和特殊保護。
4、轉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標的債權,可能存在著瑕疵或尚未發(fā)現(xiàn)的缺陷,以至于受讓方預期利益無法實現(xiàn)。受讓方受讓的標的債權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項或多項:
A、與標的債權相關的債務人和/或擔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產、被解散、被注銷、被撤銷、被關閉、被吊銷、歇業(yè)、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體存續(xù)性瑕疵的情形;
B、標的債權可能存在已超過訴訟時效、喪失相關的法定期間、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滅或不能被強制執(zhí)行的情形;
C、標的債權可能存在未生效、無效或被撤銷的情形;
D、標的債權文件對于標的債權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內容沖突等相關情形;
E、擔保合同可能存在約定主債權未經(jīng)擔保人同意不可轉讓或擔保人只對特定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的情形;
F、擔保物、抵債資產可能發(fā)生滅失、毀損或存在欠繳稅費、無相關權屬證明、無法辦理權屬變更手續(xù)、不能實際占有、喪失使用價值或其他減損擔保物、抵債資產價值的相關情形;
G、涉訴標的債權可能存在敗訴、不能變更訴訟主體、執(zhí)行主體等訴訟風險;
H、標的債權可能存在欠繳各種訴訟費用的情形。
5、受讓方受讓的標的債權,可能因存在計算誤差或其他原因,從而導致受讓方實際接收的債權金額與產權轉讓公告所列債權金額不完全一致。
特別提示:
意向受讓方提交受讓申請即視為已被告知、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產權轉讓公告及其附件揭示的風險,自愿承擔由上述風險造成的一切損失以及不能獲得相應預期利益的后果。 |
管理層擬參與受讓意向 |
否 | |
三、轉讓方簡況
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上海錦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冊地(住所) |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qū)羅山路1502弄14號 |
經(jīng)濟類型 |
國有控股企業(yè) |
公司類型(經(jīng)濟性質) |
有限責任公司 |
持有產(股)權比例 |
100.0% |
擬轉讓產(股)權比例 |
100.0% | |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國資監(jiān)管機構 |
財政部監(jiān)管 |
所屬集團或主管部門名稱 |
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批準單位名稱 |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交易條件 |
交易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對轉讓標的企業(yè)職工是否有繼續(xù)聘用要求: |
否 |
對轉讓標的企業(yè)存續(xù)發(fā)展方面是否有要求: |
否 |
產權轉讓涉及的債權債務處置是否有要求: |
否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在充分了解債權標的的情況下,需在掛牌期間遞交本項目受讓申請,并同時遞交交易定金人民幣90萬元到受托轉讓方(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下同)指定賬戶,即為意向受讓方在《債權受讓申請書》中對受托轉讓方作出接受交易條件承諾的確認,成為債權標的的競買人。意向受讓方逾期未交納交易定金的,視為放棄受讓資格。
2.本項目設置保留底價,信息發(fā)布期滿,意向受讓方經(jīng)交易所資格確認后需向交易所領取競價賬號與密碼,并按交易所規(guī)定的時間登陸中國產權交易報價(http://www.ma-china.org/)進行網(wǎng)絡報價-多次報價(定時+連續(xù)),報價低于保留底價為無效報價,等于或高于保留低價的最高報價人為最終受讓方。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交易定金即轉為部分價款,競買人未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交易定金在確定受讓方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全部返還。競買人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上海錦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簽訂《資產轉讓協(xié)議》。
3.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受托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交易定金,即成為競買人并對如下內容做出承諾:如競買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將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受托轉讓方和產權交易機構可扣除該競買人的交易定金,作為對相關方的補償,交易定金不足以補償?shù),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xù)追訴。①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在3個工作日內簽訂《資產轉讓協(xié)議》的。②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a.在網(wǎng)絡競價中競買人未提交競買文件的;b.在網(wǎng)絡競價中各競買人均未有效報價的;c.競買人通過網(wǎng)絡競價等方式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照產權交易有關規(guī)則簽訂《資產轉讓協(xié)議》的。③違反產權交易定金的有關規(guī)定或其他違規(guī)違約情形的。受托轉讓方同時承諾,如因受托轉讓方原因,導致項目無法正常推進或者發(fā)生其他違規(guī)違約行為時,以對競買人設定的承諾條件承擔同等損害賠償責任。
4.本次交易價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讓方應當在《資產轉讓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除交易定金外的全部交易價款一次性全額支付至受托轉讓方指定賬戶。
5.受托轉讓方賬戶信息:
賬戶名稱: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分行
賬號:231000069018150013976
開戶銀行: 交通銀行黑龍江省分行營業(yè)部
支付交易價款時應備注“哈爾濱市鵬盛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1戶受托不良資產債權項目交易定金/價款”。
6.本項目公告期即可進入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通過資格確認并且繳納交易定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債權轉讓項目所涉及法律文件及該等披露內容以及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
7.本項目最終《資產轉讓協(xié)議》為受讓方與轉讓方(上海錦項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簽署。
8.受托轉讓方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需知曉并在遞交受讓申請時承諾同意,受托轉讓方可在正式競價或報價前,取消或推遲本次擬轉讓項目報價。如果本次轉讓報價取消,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交易定金將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
9.本項目交易手續(xù)費由受讓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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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合法企業(yè)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國家公務員、金融監(jiān)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yè)債務人管理層以及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人員等關聯(lián)人或者上述關聯(lián)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參與不良債權轉讓的資產公司工作人員、國企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近親屬關系的人員不得參與受讓
3.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用
5.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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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設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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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信息披露其他事項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掛牌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選擇以下交易方式確定受讓方:網(wǎng)絡競價-多次報價 | | |